自10月1日起,可燃气体报警产品不再作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对象
发布时间:2018-09-23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本月11日联合发布公告,公布了改革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及实施方式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对19种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(3C认证)管理,其指定认证机构应注销已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。
在这19种产品中,电脑游戏机赫然在列,同时还有学习机、调制解调器(含卡)、无线局域网产品、ISDC终端、插头插座(工业用)、显像(示)管、摩托车发动机、机动车喇叭、汽车燃油箱、机动车制动软管等等。
与RKKC息息相关的是自10月1日起,可燃气体报警产品也不再作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对象。这无疑能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,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。RKKC也恨不得奔走相告各位小伙伴。
此外,自10月1日起对低压成套开关设备、小功率电动机、电焊机、汽车内饰件等产品增加企业自我声明评价模式,相关企业可选择由指定认证机构按既有方式进行认证,也可依据《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实施规则》,采用自我声明方式证明产品能够持续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。
实施以上改革举措后,将使得部分生产工艺成熟、质量控制有效、产品安全风险较低的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认证,从而简化市场准入程序,显著降低企业成本。同时,根据风险等级实行分类管理,便利企业办理认证,强化市场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,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。
以下附上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产品清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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